中新网福建平缓4月16日电 (周晓彬 朱惠珍)福建省平缓县人民法院16日发表,该院依法宣判一同不合法出售“翻墙”软件登录账号、为客户供给不合法拜访服务的犯罪案件,判处被告人曾某杰犯不合法经营罪,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;对被告人曾某杰的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70079.87元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
法院审理查明,2021年2月17日至8月5日,被告人曾某杰购买别人创立的网点,租借境外服务商的VPN节点,使用互联网渠道不合法出售VPN“翻墙”软件的登录账号,向客户供给能够拜访国内IP不能拜访的外国网站等服务,从中获利。曾某杰为别人供给VPN服务超越341人次,出售VPN服务不合法获利79079.87元。